环保工作方案

时间:2025-12-30 21:45:01
环保工作方案

环保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环保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工作方案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转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管办7个综合管理组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一、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饮食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规范对施工工地、公共娱乐场所、饭店、酒店、洗车美容店等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发展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城市各施工工地基本情况,噪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摸清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和噪声污染情况,各饭店、酒店、各洗车美容店的基本情况和油烟、污水的排污去向。填报附表1、2、3、4,调查表于20xx年1月20前上报。

(二)对施工工地噪声、粉尘超标排放和公共娱乐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市民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要监督处罚力度。对饮食店、酒店油烟直排临街店面和占道洗车、污水直排路面的,要限期改造,对逾期不改造,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排污许可证等处罚。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整改或立案查处情况。

(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对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共同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环保工作方案2

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根据先组发(20xx)11号《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和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现就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支部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要紧紧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在“着力解决、认真解决、切实解决”上下功夫,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促进环保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安排一个月时间。分为三个环节: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5月23日至5月30)

1、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要结合在分析评议阶段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2、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党员在制定个人的整改措施中,要突出如何加强党员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如何加强组织纪律性、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措施要体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领导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以及提高处理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方面。党支部在制定整改方案中,重点要体现如何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等方面。领导班子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符合实际,针对性强,便于操作。既要明确长远规划,也要提出阶段性要求;既要有明确目标,又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既要有整改措施,又要把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每个单位(支部)都要形成整改任务分解表。

3、整改措施和方案的审核备案。党员个人的整改措施由所在支部审核;各单位的整改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备案;各支部的整改方案报机关党委备案;局党组的整改方案经市委督导把关后,报市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5月31日至6月6日)

1、把握整改的基本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定期检查、逐条解决、定期公布的办法,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

领导班子在落实整改中,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2、认真进行整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前两阶段边学边改、边议边改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改进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把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上见实效,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见实效,在统筹兼顾、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上见实效,在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群众谋利益、解难题上见实效,在勤政、廉政方面见实效。

3、实行整改责任制。领导班子和党支部的整改措施,要实行整改责任制,即由整改措施的责任人负责对每项整改措施进行“责任”落实,对没有极特殊原因,使整改措施没有按时、按计划完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单位)的责任。

(三)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6月7日至6月14日)

1、公布整改情况的范围。局党组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全局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公布;支部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布;党员个人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所科室和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布。

2、通报整改措施的落实。整改提高阶段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向广大党员和群众通报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情况和成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一步搞好整改。

3、接受群众评价。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前,将对各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各支部要及时把广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的热情和干劲引导到立足本职,做好各项工作上来。要把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真正把开展先进性教育作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和重要契机。

(四)巩固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6月14日后)< ……此处隐藏19264个字……,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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