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1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xx〕2号)和《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xx〕11号)要求,为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特制定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在红阳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二)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成立青白江区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红阳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落实对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农业普查有关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2.社管中心。负责协调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农、林、牧、渔业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林业管理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乡镇(街道)涉农方面相关数据;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3.社计办。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乡镇类型、乡级属性),村(居)民小组数量,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床位数、收养人数,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数据和资料。
4.经发办。负责落实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负责提供街道、村(社区)公共收入、公共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数据;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负责辖区涉农企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相关事项。
5.拆迁办。负责协调农业用地调查工作;负责提供街道耕地面积相关数据;负责协助区统计局对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6.群工办。负责协调做好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村广播宣传工作;提供街道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站数量和农村农业旅游方面相关数据。
(三)组建普查队伍。
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普查队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村(社区)干部中抽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从有关单位商调或从社会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普查员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手持终端采集设备,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保障普查经费。
对拨付的普查经费,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各村(社区)要据实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不能因报酬不落实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五)用好技术手段。
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辖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情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7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2为按期完成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深刻领会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南府发〔20xx〕18号)、《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阆府发〔20xx〕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基本要求
……此处隐藏4795个字……p>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系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设立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数据处理人员。其中,省级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1.组织协调:1人。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系统管理:1-2人。负责系统软硬件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3.网络管理:1-2人。负责网络环境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4.应用管理:4-6人。负责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其中,移动终端管理平台1-2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1人;数据交换中心1人;数据处理中心2-3人。
5.安全管理:1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
6.机房管理:1人。负责机房环境的管理。
7.PDA管理:1-2人。组织地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进行PDA的验收和发放,联系并指导上网卡的登记注册等工作。
七、安全保密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依托于网络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处理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各级农普办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制定本级的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省级节点在系统部署时,应遵循专区专域的原则,并对数据库等重要系统的访问采取最小授权的白名单访问控制策略。省级和国家级的数据交换通过统计专网进行。地市和县级农普办数据处理要按照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八、技术培训
三农普数据处理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业务情况分级或跨级组织与部署。
九、数据处理经费
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国家农普办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申请三农普数据处理专项设备的中央投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投资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只能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普查设备补助。请各级普查机构提早做好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经费的申请和落实工作。
十、组织实施
国务院农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在本级农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一)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三农普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数据处理软件和硬件的采购;组织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软硬件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环境的搭建等。
(二)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普查员完成普查数据的现场录入和数据上传;组织乡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的网上报送;组织完成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资料开发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三农普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总结阶段。
从工作组织、系统环境保障,技术方案、主要问题及经验等方面,对本次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十一、工作任务
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如下:
(一)国家级。
1.负责制定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数据处理设备配备方案和组织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
3.负责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与开发。
4.负责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组织国家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写数据处理软件操作手册。
7.指导省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省级上报的普查数据。
9.负责审核、验收、汇总、备份及归档普查数据。
10.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二)省级。
1.负责制定本省的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组织落实省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本省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本省相关的数据准备和PDA端的数据推送。
6.协助本省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7.指导地市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普查数据,并进行数据备份。
9.审核本省普查数据,并向国务院农普办提交审核报告。
10.完成本省的数据汇总。
11.完成本省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三)地市级。
1.负责制定本地市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地市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地市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县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6.对本地市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地市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四)县级。
1.负责制定本县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县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县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乡级数据处理工作。
6.对本县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县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五)乡级。
1.负责制定本乡镇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本乡镇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3.组织本乡《乡镇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的数据录入与上报工作。
4.组织和指导普查员注册PDA,接收和装载省级普查机构推送的数据。
5.组织和指导普查员利用PDA对《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的数据进行现场采集、初审与上传。
十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软件开发。
20xx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系统的开发。
(二)系统环境准备。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设备采购,搭建好系统环境。
(三)数据处理试点。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四)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工作。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参见三农普方案。
(六)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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