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冬季整训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1为扭转我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不降反升的不良局面,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宝鸡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111天及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37.5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各县区优良天数、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指标见附件1。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控制目标另行下达。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优化产业结构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建设。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产能,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加快陕西社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条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置换项目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2.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量控制在460万吨以内。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不断扩大工业生产和农村生产生活电力、天然气、地热替代规模,到2022年底,力争天然气消费7亿立方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强重点涉煤企业管控。最大限度消纳非煤电力,最大限度减少燃煤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火力发电企业要提前安排运煤、储煤工作,火电、煤炭企业采用公路运输的,优先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和新能源汽车进行运输,其中具备铁路专用线的,铁路、封闭廊道、新能源汽车等清洁运输比例力争不低于80%。加强煤炭生产、火电、供热、水泥、焦化等单位煤炭质量监督检查。采暖季期间,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项监督抽查,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90%。(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大力推进清洁取暖。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和平原地区散煤清零成效。深入实施农村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以天然气、电、生物质能、太阳能、氢能、地热能等多能互补为支撑的清洁用能保障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基建、新技术等深度融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陈仓区阳平镇公共建筑多能互补清洁低碳示范项目、扶风县科技工业园多功能互补智慧微能项目、麟游县万家城村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全面巩固散煤治理成果。10月底前,各县区应完成高污染禁燃区调整,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且稳定运行的地区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居民清洁能源用得好、用得起、用得稳。健全洁净煤供应体系,重点做好山区供应保障。辖区政府要落实好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宣传力度,建立秸秆、柴薪等农业废弃物统一捡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加强对散煤、生物质复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行为,确保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进一步加大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力度。完成太白县农业大棚等2台烘干炉清洁能源替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强化锅炉综合整治成效。持续巩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禁止新增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开展锅炉污染物达标情况专项检查,持续强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完成宝鸡科达特种纸业有限责任公司45蒸吨/时燃煤锅炉SCR脱硝项目深度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深入实施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7.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动态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持续推进重点涉气固定污染源治理。推动水泥、焦化行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基本完成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线深度治理项目、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千阳县海螺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实现水泥窑超低排放,力争年内创建成为A级绩效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强化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严格控制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陶瓷行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完成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储煤场密封煤棚建设和陕西圣龙纸业有限公司煤棚技改工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开展工业炉窑“回头看”,从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无组织管控、在线安装等5个方面推进炉窑环保升级改造,实行清单化管理,实现淘汰类工业炉窑动态清零。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烧结类砖瓦企业基本完成深度治理。完成千阳县德盛坊瓷业有限公司等8户陶瓷、岐山县陕西天玺钙业有限公司等5户石灰企业脱 ……此处隐藏19628个字……4、将开展党员“冬防”工作和双联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双联”工作向纵身发展。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充分利用联系单位的智力和资源优势,帮助贫困社区和困难户找准脱贫路子,有针对性的提供知识、技术、信息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服务,提高致富增收能力。同时,积极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推动“双联”工作纵深发展。
5、切实抓好新修订《党章》的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组织党员对新党章进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以正面教育为主,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民主评议方式,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表子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带领群众发展的能力、开展党的各项工作等方面对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从党员在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宗旨意识、致富本领、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党员进行评议。通过学习和评议,提升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
6、加大城乡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强化党员的富民意识和帮带本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托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党员抓学习,居民抓培训,以党员学习带动居民培训”活动。通过各种实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致富带富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7、切实抓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充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党员、老党员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以及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饿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把党内激励关怀和为民群众办实事相结合,把帮扶党员和带领群众致富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9为切实加强我市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交安监〔20xx〕2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海事监管的原则,逐一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村、渡口经营人“四级安全责任制”,提升全民对渡运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水上渡运环境。
通过开展大整顿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杜绝非法渡运,建立以县区、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冬季渡运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跟踪隐患治理进度和效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活动步骤
全市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禁止所有渡船夜航的规定,禁航时间为当日22:00至次日5:00。禁止夜航期间如遇重要紧急物资运输,须经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和海事监管机构同意后方可渡运。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宣传学习渡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督促渡运企业和个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渡运安全隐患。
(二)重点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治理责任和时限,组织安监、交通、港航、海事等有关单位联合执法,集中力量打击非法违法渡运行为。市港航局、安监局将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的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制定渡运安全联合执法的长效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各县区冬季渡运安全整顿活动总结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市港航局。
三、活动内容
全市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安全管理责任制、渡口、渡船、渡船船员及渡运行为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1.县(区)、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乡镇客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2.涉渡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全面履行渡运安全管理职责;
3.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效开展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乡镇管理员是否认真履责;
4.渡口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5.渡口渡船管理档案(一档四卷)是否规范。
(二)渡口。
1.渡运航线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合法批文;
2.渡运基础设施是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渡改桥后是否及时撤渡;
3.渡口选址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4.各项安全管理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5.设置索(缆)渡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题论证。
(三)渡船。
l.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船检、登记等相关证书;
2.消防、救生等设施是否按相关规定配备;
3.夜航的渡船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渡船是否按要求纠正安检缺陷。
(四)渡船船员。
1.是否取得相关适任证书;
2.渡工是否按期接受安全培训;
3.配员是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
4.是否规范执行操作流程。
(五)渡运行为。
l.渡船是否按照核定的航线及水域行驶,航行中是否存在抢航或强行横越,洪水、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是否冒险航行;
2.上下渡秩序是否有序;
3.危险品与其他车辆、旅客是否同船混渡;
4.是否载运超限、超载车辆;
5.汽渡指挥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引导车辆上下船,车辆排放是否有序,配载是否合理。
(六)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
l.应对冬季雨、雪、雾天及强风等恶劣天气的预案和措施;
2.应对重要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间的预案和措施;
3.保障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渡运安全的措施;
4.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引导大整顿活动规范开展。全市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督查工作由市安监局、港航局牵头组织开展。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以安监、交通和海事部门为主的渡运安全大整顿工作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活动开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渡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照全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标准开展整顿行为,确保整顿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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